财政加码!山西省进一步修改完善清洁取暖补贴

发布日期:2021-01-30浏览次数:4771


近日,山西省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《关于及早做好2021年清洁取暖改造相关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通知)。通知指出,2017-2020年,全省累计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约509.45万户,全省清洁取暖覆盖率已达到80%以上,全省清洁取暖改造主要任务已由工程改造逐步转向巩固成果、实现稳定运行阶段。


为提前做好2021年清洁取暖改造工作,山西省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要求,各地市要在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已取得的成果的基础上,尽早安排部署开展2021年确村确户工作。同时强调,进一步修改完善补贴政策。要求各地市要认真总结近年来清洁取暖工作经验,补贴政策要重点向弱势群体倾斜,同时,要继续保持现有补贴政策的连续性,消除农村居民顾虑,坚决防止改而不用、散煤复烧的问题。


通知还提出,山西省各地市所辖县区,要及早和当地电力公司、燃气企业等能源保障部门搞好对接,摸清管网所及区域5KM范围内村庄生活(取暖)用气具备改造条件的数量,确定改造范围,根据电网改造能力和气源保障情况,“以气定改、以供定改”,因地制宜选择改造路径,确保改造后农村居民用得起、用得好。


作为北方地区,取暖季散煤燃烧是山西省秋冬季雾霾的重要原因之一。近年来,山西省通过实施集中供热、煤改电等方式,为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提供了支撑。山西全省清洁供暖在取得长足发展的同时,各级财政不断加码支持清洁取暖工程。


根据财政部近日发布的《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》指出,2021年总计安排清洁取暖试点补助资金73.4亿元。其中,山西阳泉、长治、晋城、晋中、运城、临汾、吕梁入选公布2021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补助资金试点城市名单。此次,山西省获得16.2亿元的清洁取暖试点补助资金。其中,阳泉、长治、晋城均为3亿元,晋中、运城、临汾、吕梁均为1.8亿元。


为推动清洁供暖工程,山西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政策。其中,山西忻州最新的“煤改电”政策为:户内供热设施由居民用户自行改造,经办事处对村组织验收合格后,区财政按1000元/户给予一次性补助;区财政按照《忻州城区集中供热补贴办法》对供热企业给予亏损补贴(居民用户现行标准为12.5元/平方米/一个采暖期)。



在山西运城,根据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三年示范期,即2018年8月-2021年7月内,中心城区及县城“煤改电”项目:市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2000元/户,县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2000元/户;农村“煤改电”项目:市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2100元/户,县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2500元/户;中心城区及县城“煤改气”项目:市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2700元/户,县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2800元/户。


根据相关规定,山西省鼓励社会和民间资本投资到清洁取暖供热领域,在不增加政府财政负担、居民可承受基础上,培育因地制宜可持续开展供热、具备采暖能源交易资源的清洁供暖服务运营企业。开展合同能源管理,建立政府、企业、居民节能利益分享机制,鼓励企业和居民节能降耗,降低各级政府财政负担和居民取暖成本支出,形成“企业为主、政府推动、居民可承受”的运营模式。此次,山西省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《关于及早做好2021年清洁取暖改造相关工作的通知》将进一步促进山西省地热能等清洁能源产业发展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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